「後續報導」廣告沒有告訴你的事情。。。

前幾天寫了篇「廣告沒有告訴你的事情」,而當中提到了 GIZMODO 那位很愛「阿婆」的 Mitch 先生提要送 Lauren 小姐一台 17″ 蘋果手提電腦的事情,還真的有下文了!


圖原出處:Lauren De Long 個人官方網站

Gizmodo 廣大的「網友/狗仔」團還真的有人有「美國時間」去搜尋,然後查出,廣告當中那個 Lauren 小姐,其實是在加州本名叫做:「Lauren De Long」的演員。而且,因為拍攝了這支廣告之前有簽了「NDA」(所謂的「封口合約」)所以,Lauren 小姐無法接受 Mitch 的好意,也不能公開表示任何 PC vs Mac 的言論。

唉呀呀!

我歸納出下列幾個想法:

微軟實在太不了解「網路文化」了!現在的消費者,可是非常聰明,非常包打聽的!想要用這種「演戲廣告」來呼弄大家的話,省省吧!咱們的網眾可是不會輸「狗仔」隊的!甚至說,有些根本就是本行就是狗仔!

雖然說,這樣說可能是哪壺不提,提哪壺,但是,有太多的人對於 Windows Vista 非常的「暈倒」,也因此市場對於 Windows 7 可是抱著超高的期望與期待。我衷心的期待,與希望 Windows 7 不會「暈倒去」!祝福它!

不過,換個角度來看,如果,我是說如果喔!微軟的用意是想要搞「話題性」的話,話題是達到了。只是,確定這樣好嗎!?怎麼有種感覺好像微軟現任 CEO Steve Ballmer 說錯話被框了一樣的感覺?是說,我某位朋友的至理名言:「 Good Publicity, Bad Publicity, it’s all Publicity」。又或者就像小鄧先生說的:「不管是黑貓,或者是白貓,只要能抓到老鼠就是好貓!」好吧,如果以這種論點來看,廣告效益與廣告「笑意」確實都達到了!這樣算是成功了!

恩,最後,誠心的祝福微軟公司!加油!加油!加油!(我是很認真的!)


衍生閱讀:
Gizmodo 原文:Someone Found Microsoft’s Lauren! And She’s an Actres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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